OEHHA正式将苯乙烯列入加州65清单
OEHHA正式将苯乙烯列入加州65清单
4月22日,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正式将苯乙烯作为致癌物列入加州65清单。早在2015年2月27日,OEHHA以2011年国家毒理学计划发布的第12期致癌物报告为依据,就苯乙烯是否加入物质公开征集意见。报告中指出根据少量的人体研究数据、大量的动物实验数据和癌症机制的合理推断,认为苯乙烯是人类致癌物,不仅符合了加州65提案中的致癌物的判断标准,而且有充分的佐证来支持该结论。
苯乙烯是一种芳香烃,常用于合成聚合物和树脂,用于各种工业和家庭用品,包括聚苯乙烯包装、合成橡胶、玻璃纤维、汽车配件、食品容器等。苯乙烯也常存在于烟草烟雾和机动车尾气中。此次加入加州65清单,相关企业有1年的缓冲期,为其产品设置警告标签,以符合加州65的规定。
Chemical |
CAS No. |
Toxicological Endpoint |
Listing Mechanism* |
---|---|---|---|
Styrene |
100-42-5 |
cancer |
AB (NTP) |
* Listing mechanism: AB – “authoritative bodies” mechanism (Title 27, Cal. Code of Regs. section 25306).
SFT在次总结了以下四点帮助企业确定是否设置警告标签及警告标签的内容:
第一,企业确定产品中是否包含加州65清单中的物质;
第二,如果产品中包含了清单物质,企业需确定产品中该物质的暴露水平是否低于OEHHA为该物质建立的安全暴露值,如果是的话,则不必设置警告标签;
第三,如果该物质没有建立安全暴露值,则企业需为其设置警告标签,除非企业能够确定产品中该物质的暴露水平在放大1000倍以后,对人体无明显影响;
第四,企业确定设置警告标签之后,相关标签内容可以参照OEHHA为消费品确定的通用警告标签。
SFT提醒相关企业关注加州65清单,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规定。SFT将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为您传递实时资讯。
详情请见:
http://www.oehha.ca.gov/prop65/CRNR_notices/list_changes/042216P65liststyren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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